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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39章 孙天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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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黄昏的晚霞洒遍江州乡土,透出一股迷离的烟水气。

    方家庄,吃过晚饭的村民们,开始上街巡逻。

    这是方财主要求的,要是有人发现了红巾军的踪迹,提前报告,可以得一斗大米的赏赐。

    “狗子,你快点呀!”

    小名二牛的少年,蹲在墙头,催促好友。

    “急什么?”

    唤作狗子的少年,咬着一根稻草,提着一个鱼篓,准备去摸鱼。

    “当然急了,要是能第一个发现红巾军,能得一斗米呢,我妹妹也能吃上几顿饱饭了。”

    二牛舔了舔嘴巴。

    “你还不如去捕鱼!”

    狗子鄙视。

    “我抓三个月的鱼,也换不来一斗米呀!”

    二牛看到小伙伴没巡逻的兴趣,顿时失落了起来,因为是好友,所以他愿意分给狗子一半的米。

    两个人沿着田埂,默默地走着。

    “你是不是有心事?”

    二牛突然开口,平日里,狗子话很多,还尽打听自己妹妹的事情。

    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狗子犹豫再三,还是说了出来:“我准备上昭山,去投红巾军了!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二牛吓了一跳:“你不要命了?那些人是贼寇,被官府抓住了,要在菜市口砍头的。”

    “可他们是义军,专门干替天行道的事情!”

    狗子望向了远方:“你知道吗?自从这一个月多来,红巾军打出名声,我家的日子好过了很多。”

    狗子的父亲,为了给他的娘看病,借了地主家不少钱,本来被逼的没办法了,准备把狗子卖给县城的李铁匠当学徒,可谁知道因为红巾军的出现,地主家居然不再催债了。

    “要是没有红巾军,我这辈子,会累死在铁匠铺中。”

    狗子知道,说好听是当学徒,其实就是个李铁匠家签了卖身契的奴仆,除了打铁,还要侍候人家起居。

    至于工资,是没有的,一日三餐能吃饱就不错了。

    很多过不下去的人家,都会选择这条路,把孩子送出去。

    二牛沉默。

    他家现在是方地主家的佃农,听爹说,以前家里有六亩水田,结果就因为借了地主家一次钱救急,就变成这样了。

    高利贷真心还不起。

    “呸,就算看到了红巾军,我也不会给方家报信的。”

    狗子吐了一口口水。

    两个人准备抄近路,于是进了一片竹林,可是很快,身体就僵住了,因为竹林中,有一百多条大汉,正在休息。

    他们穿着红色的衣服,头上戴着红巾,在夕阳上,像火焰一样。

    “红……红巾军?”

    二牛吓的腿都在抖了。

    “快跑!”

    狗子低吼一声,推了二牛一把,而本人,则是留了下来,同时握紧了挂在腰间的柴刀。

    这纯粹是本能的反应。

    虽然红巾军号称替天行道,不伤害老百姓,可好多人终究没亲眼见过,万一是假的呢?

    “嚯,这小子年纪轻轻,便如此讲义气,将来必定是一条好汉!”

    猪肉贵的嗓子很大,看着狗子,很是欣赏:“少年,你要不要来昭山落草?”

    “你就是燕子李三?”

    狗子大着胆子询问。

    “你觉得他这么胖,配当燕子吗?”

    有人调侃,惹得一大片笑声。

    “俺叫猪肉贵!”

    猪肉贵打量着狗子:“走,我带你去见头领!”

    狗子鬼使神差的跟了上去,他以为那位红巾军老大,会是膀大腰圆,面脸横肉之辈,可是没想到,却是一个英俊潇洒的青年。

    他坐在一块大青石上,拿着一本书卷,聚精会神的阅读着,夕阳的光芒,落在他刀削斧刻的脸上,更是透出了一股子儒雅的气息。

    这竟然是一个强盗头子?

    狗子傻眼,他家没钱,去不了私塾,但是他去偷听过,那位私塾先生的气质,让他惊为天人,可是和这位青年一比,简直不堪一提。

    很快,狗子看到,那个青年开始训斥那个猪肉贵。

    说什么劝人落草为寇是害人,像他这般少年,应该去读书,去学做人的道理,去学一技之长,即便不能报效国家,也最起码让家人衣食无忧。

    不知道为何,听着这些话,狗子的心,被触动了。

    “回家去吧,晚上别乱跑!”

    孙默朝着少年笑了笑,掏出一锭银子,抛向了他:“送你了,少年人,一定要读书,如果没进学,就去私塾,如果进了学,那就用这些钱,去江州城看一看,开阔一下眼界!”

    狗子一脸懵逼。

    别说自己,就是父亲,从小到大,都没摸过碎银,现在这一锭银子,至少五十两吧?

    能把我卖十次了!

    “大郎,时间差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孙二娘来请。

    “嗯,通知下去,准备出发!”

    孙默合上了书,从少年身边走过时,犹豫了一下,把书递给他:“这是一本《史记》,闲来无事,可以看看,毕竟读史使人明智!”

    噗通!

    狗子跪了下来,使劲磕了三个头。

    “大头领,我愿意落草,跟着你干!”

    狗子说完,却发现,那个笑容温煦,像极了春日阳光的青年,脸色沉了下来。

    “少年人该目标远大,追求封侯拜相,当什么贼寇?”

    孙默拒绝。

    孙二娘看到这一幕,美眸中,异彩涟涟,满是尊敬。

    别的头领,巴不得养一些少年死士,天天劝人落草,可是孙默,却是为他们着想。

    难怪他会自称名师孙默红巾军呢。

    方地主很怕死,这段时间,家丁护院足足多了一倍,而且为了让他们卖命,薪水都翻了一倍。

    只可惜,孙默的红巾军,也早就进化了,现在距离他们第一次出征,已经过了三个月,历经劫掠二十多场,说一声经过了血与火的淬炼,毫不为过。

    熟练的夜袭,按部就班的小队进攻,当红巾军趁着夜色杀入地主家后,战斗基本上就结束了。

    家丁们要钱,但更要命,在看到这些身穿红衣的贼寇,果然如传闻的那样,悍不畏死,刀法精湛后,他们的士气迅速的崩溃了。

    当然也有不怕死的家丁刀客,可是在孙默带着精锐,猛攻一轮后,也就溃散了。

    “要是有火药就好了!”

    孙默看着几个倒在血泊中的红巾军,很是郁闷,他知道火药的配比,但是材料不好搞。

    现在,孙默的队伍很庞大,足以搬空整个粮库,但是他还是按照惯例,留下了三分之一,分给村民。

    村民们都蒙着面,喜滋滋的搬着粮食,最后又一把火烧了地主家。

    天明的时候,村里有不少青年和少年,或是在父母允许后,或是私自跑路,反正足足几十号人,去追孙默的红巾军。

    贼寇们也早已习惯了这种事情,不用孙默安排,直接带着他们运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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